2021年04月26日 18:01:15
六部门: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
财联社4月26日讯,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要求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同时,意见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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