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严控“非法放贷” 杜绝黑恶势力涉足银行保险领域
原创
2021-07-13 19:01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姜樊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相关内容与此前的要求总体保持一致,均是银保监会明令禁止的要求,亦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银保监会12日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突出整治重点,严防黑恶势力涉足银行保险领域。尤其将打击“非法贷款”放在了重要位置。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贷款管理制度,将扫黑除恶相关要求纳入贷款受理、调查及贷后检查环节,对客户资质、资金流向等进行把控,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严防信贷资金流向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以及非法高利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放贷领域。

与此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与第三方的业务合作,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要加强合作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健全合作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放贷活动。违反国家规定,未经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者超越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放贷行为;违规为非法放贷提供金融服务或便利的行为;违规向客户收取费用、损害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利、实施非法催收行为;为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等特征的非持牌金融机构发放现金贷活动提供融资或金融服务的行为,是排查和整治的重点方向。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监测预警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在大额资金监控和异常资金账户监测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高风险企业资金异动的监测预警,持续优化监测模型,不断提升分析、识别、报告能力。遇到可疑情况,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特别是要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及“校园贷”。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相关内容与此前的要求总体保持一致,均是银保监会明令禁止的要求,亦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通知》再次强调了要从不同层面将非法放贷的路径堵住,其中,不得为非法放贷公司提供各类融资,是为切断其资金来源。

此外,银保监会还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持续提升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各级银行保险监管机构要严格市场准入,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险机构设立、股权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担任董事(理事)、监事、高管人员,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向银行业保险业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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