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工作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
“首月仅为0元买保险”、贷款产品变相收取一笔保险产品“砍头息”、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保险机构向互联网平台支付超额佣金······
近年来,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背后,互联网保险产品却乱象丛生。
继今年2月1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实施以来,银保监会首次针对互联网保险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保险有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于8月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等组织开展全面摸底工作, 逐条对2020年以来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排查。
通知指出,排查工作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问责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对短期内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期完成整改。
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乱象丛生,个别互联网平台涉嫌非法从事保险业务,部分保险机构存在互联网保险产品定价风险突出、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销售误导和投诉纠纷较多、销售和技术服务费用虚高、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整治与规范。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银保监会重点整治的四类问题包括:
第一,销售误导问题,投保告知不充分,以及隐瞒承保信息等。
银保监会指出,一些保险机构片面或者夸大宣传保险责任,混淆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的界限,如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
还有一些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所载条款或保险责任不全,重要内容未采取特别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对于产品停售的,未提前对投保人进行告知。 隐瞒保额、保费、保险责任、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等投保信息,导致消费者对购买保险产品不知情。未按照有关要求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信息披露,互联网平台未在显著位置披露合作机构信息,未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
第二,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问题。
例如,一些互联网平台突出宣传“零首付”“低首付”“首月仅为X元”等字样,而未能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宣称“免费赠送”,实则后续收取客户保费。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限时优惠”“剩余X份”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以“分享有礼”“红包补贴”等方式,非法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诱导销售保险。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过程中,通过默认勾选、捆绑销售等方式,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与网络借款平台合作,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购买指定渠道或指定公司的保险产品,变相收取“砍头息”,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在预订火车票、机票、酒店过程中,强制搭售保险,若不购买保险则不能享受优惠折扣。
此外,银保监会还指出,有部分保险公司套路续费,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而后续扣费不提前提醒,取消自动续费的操作接口隐蔽、设置过于复杂等。
第三,经营不合规、不审慎问题。
银保监会还指出,有保险销售人员未按有关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保险机构与从事理财、P2P借贷、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平台合作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以及保险机构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以“技术服务费”“营销宣传费”“租赁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其支付佣金。保险机构向互联网平台支付的费用脱离市场合理水平,超过保险产品预定费用率。保险理赔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存在拖赔、惜赔等问题,投诉处理不及时。
第四,用户信息安全问题。
银保监会指出,部分保险机构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用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互联网保险客户的资金支付以及用户的信息都集中在互联网系统上,存在资金被盗取、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