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意见 许海东:“安全”是企业遵守的基本准则
原创
2021-08-12 22:56 星期四
财联社记者 刘阳
《意见》的出台补齐了短板,为整个产业的高速发展制定了安全前提。

财联社(北京,记者 刘阳)讯, 8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的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这是国家在监管层面迈出的第一步。”中汽协副总工程师许海东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中相关的问题整理出来,及时制定管理意见,就是为了补上过去在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规定漏洞和需要加强管理的地方。“《意见》的出台补齐了短板,为整个产业的高速发展制定了安全前提。”

一家德系自动驾驶仿真测试部件供应商表示,“我们肯定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数据安全的合规工作。”

根据《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白皮书》预测,到2025年,国内智能网联产业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占汽车销量50%,智能汽车联网化将成为新一代汽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与之相伴的,是数据安全问题愈发突出。Upstream Security发布的2020年《汽车信息安全报告》显示,从2016年到2020年1月,四年内汽车信息安全事件的数量增长了605%,其中仅2019年公开报道的针对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攻击的事件就达到了155起。

“企业管理责任缺失,很多车企往往在‘黑盒’状态下开展一些数据治理工作,使现有的保护机制和管理举措很困难,出现滞后问题。”在今年6月的中国汽车产业论坛上,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兼信息政策所所长黄鹏曾如是表示。

实际上,今年4月7日,工信部曾公开征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的意见。其中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与今年4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相比较,此次《意见》在内容框架方面并无明显差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意见》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并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此次,《意见》从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意见。其中,强调了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方面, 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台账,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建设数据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依法依规落实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事件报告等要求。

《意见》同时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存储。需要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意见》指出政府下一阶段将协同各相关部门,结合《管理指南》进一步细化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要求,加快关键标准的制定,督促企业自查整改。”王耀表示,同时深入开展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在线升级安全等方面的检验检测能力的建设工作。

许海东认为,《意见》中的内容应该是企业必须要达到的, 就算没有相关规定,“安全”也应是企业遵守的基本准则。“《意见》的出台更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企业的产品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去发展,对消费者、行业是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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