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时评】慈善和捐赠为什么重要?
原创
2021-08-27 07:35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罗克关
慈善和捐赠体现了社会的伦理一面,也能有效释放长期创新潜能。我们应该在制度上给予鼓励和激励。

什么是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的具体内涵是什么?昨日在中宣部新闻发布会上,中财办副主任韩文秀对此专门做了阐释。

韩文秀说,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这是根本途径。要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不搞“杀富济贫”。对于第三次分配的内涵,韩秀文也明确表示,第三次分配是在自愿基础上的,不是强制的,国家税收政策要给予适当激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起到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

在笔者印象中,这是上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点到第三次分配这个概念后,有关方面对其内涵首次做出明确的阐释。

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手段,慈善和公益在很多国家中都有着悠久的传统,中国也不例外。但从学理上开始强调它们对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福利增进的重要作用,则是在主要经济体先后发生工业革命,拥抱现代经济体制之后。不仅亚当斯密著有《道德情操论》,提出“创造性破坏”的熊彼特,也曾对20世纪早期垄断和贫富差距拉大的现实表示过担忧。在后世经济学家看来,市场作为现代经济体制的基石,最根本的矛盾是财富创造和机会创造两个目标之间无法完全均等。用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效率和公平难以同时兼顾。

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显示,想要高效增进全社会福祉,通过合适的机制鼓励创新,让经济体不断地从内部自我否定,破坏旧结构、创造新结构是必要的。不管是技术进步的创新、还是管理体制的创新、抑或是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只要一个社会具备不断创新的潜力,其对福利总量带来贡献一定是积极和正面的。

然而遗憾的是,经济增长没有“永动机”那样的源动力。经济史告诉我们,在人口、资源、市场等现实条件的约束下,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往往是收敛的。创新的可能性、资源的可获得性、市场的可进入性等关系到整个社会创新潜力的因素,在社会发展到达一定程度后都容易固化,经济增长则趋于停滞。

为打破这种循环,历史上有过各种各样的尝试,慈善和公益就是其中一项在长期来看效果巨大,又有潜移默化之功的办法。从现代经济学的视角去看,慈善和公益至少能在两个方面激发社会的长期增长潜力:首先,当公益捐赠的对象是大学、研究机构或者其他有创造性的用途时,这容易为新一轮的创新和创业打下了基础;其次,公益捐赠和创造性破坏一样,也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机制来消解过去积累的财富,将其重新投资,以强化未来的创业潜力。

当然和税收等强制性二次分配手段不同,慈善和公益更多体现的是社会的伦理一面。其最主要的源动力,是财富拥有者的自发和自愿,我们主要应该在制度上给予鼓励和激励。而且,相关制度的设计应着眼于长周期,而非像税收那样着眼于当下。正如我们从以往经验中认识到的那样,发展中的很多问题往往要靠发展本身去解决,而从实践来看,慈善和捐赠机制恰恰善于释放社会长周期的创新和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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