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时评】董监高亲属买卖股票,管不好吗?
原创
2021-10-20 15:24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梁秀峰
董监高的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法律法规需要将其中的合法边界划清楚。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办法是值得一试的。

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的案例比较频发。10月19日,金风科技发布《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董事魏炜女儿炳女士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及2021年10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就在同天,濮阳惠成公告称,董事会获悉公司副总经理王国庆的父亲王效坤于10月12日三次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有近200家公司董监高或其家属发生短线交易,其中高管家属违规成为“重灾区”。公司高管因亲属违规操作的行为今年还有遭到处罚的案例。9月15日,江苏证监局向上市公司南大环境董事兼总工程师董迎雯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起因就是其配偶秦红卫进行了短线交易。

上市公司董高监亲属买卖自家股票不是新鲜事,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边界。总体而言,有两大类情况是严格禁止的:一是短线交易,二是窗口期交易。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明确禁止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至于窗口期交易,相关规定对董监高的行为边界是明确的,但对其亲属并不明确。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包括:(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现实中,无论是短线交易还是窗口期交易,最近几年都呈现泛滥的趋势。这是否说明此事很难管呢?笔者到不这么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办法,是值得一试的。

首先,各地监管部门应该制度化要求上市公司组织董监高家属学习资本市场规则教育。毕竟这也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上市公司责无旁贷;其次,不能仅仅要求董监高家属退还盈利了事。既然《证券法》明确禁止高管家属短线交易,那么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有相应的罚则。否则董监高家属就算操作短线交易,了不起就把盈利归还公司再道歉了事,基本上无关痛痒;最后,可以考虑将窗口期交易的禁令进一步延伸到高管家属范围内,其中关键是界定清楚知情范围,可参考公司内部对敏感信息知情人士的确定办法。

总而言之,董监高的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法律法规需要将其中的合法边界划清楚。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资本市场本来就是由规则所构建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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