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适当放开银行自身外汇衍生品业务 支持银行高效管理自身外汇风险
2021-11-26 19:26 星期五
财联社
通知指出,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业务。

财联社11月26日讯,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指出,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业务。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简化银行资本金本外币转换行政许可,除政策性注资外,其他资本金本外币转换可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由银行自行办理。允许银行自行按照实需原则办理自身项下外汇衍生品业务。取消银行贵金属汇率敞口平盘备案,由银行纳入自身结售汇直接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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