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日电,四川路桥公告,公司副总经理王传福之子王加森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8月1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700股,构成短线交易。经与王传福确认,上述交易系因王加森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王传福本人对王加森先生本次短线交易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王加森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王传福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