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未来的发展依然可期,但偷税漏税不能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头部网红享受互联网经济时代红利的同时,也应尽到最基本的纳税义务。
12月20日下午,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官方表示,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作为直播行业的头部大V,薇娅的社会影响力可想而知。10月20日天猫双11正式开启预售,当日薇娅的直播间数据显示,在开播后的14个多小时内,累计交易额达85.33亿元。如果这一数据没有水分,那么薇娅由此获得的收益将堪称可观,吸金能力确实非同凡响。艾媒咨询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20年薇娅位居直播带货总榜的榜首,带货金额共为310.9亿元。依靠强大的个人魅力,以薇娅为代表的直播网红带动线上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创造了可观的个人财富。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头部网红在享受到互联网经济、新经济带来的时代红利之后,却忽视了应尽的纳税义务,将公众人物的社会应尽的社会责任感抛之脑后,用成立个人独资公司等方式偷税漏税。此番被税务部门查实后被依法予以重罚,虽在外界看来事发突然,但与法与理都并不意外。
客观上来讲,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经历蓬勃发展之后,已经成了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这两年,在疫情使得线下商业环境大受影响的情况下,直播行业乘势而起,不仅吸纳了不少社会劳动力,也带动了不少线下实体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次对于薇娅的处罚,并不意味着国家对于直播电商行业有所歧视或不再鼓励,新经济的未来依然可期,“互联网+”依然大有可为。真正的问题在于偷税漏税不能也不应该成为行业的潜规则,特别当其从昔日的小草成长为今天的参天大树后,更是如此。
某种意义上说,在巨大的流量光环笼罩下,直播行业内的头部网红已是公众人物。而一个成熟的公众人物,理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好带头作用。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相反,如果以为凭借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就能享有一些法外特权,对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那么苦果最终也将要自己咽下。
因为种种原因,直播行业等一些新经济的创业者在税务、法律方面的合规意识并不强,是当下的行业现实。笔者认为,对这些年轻的创业者,有关部门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也需要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不能一棍子打死。笔者也希望,薇娅案的处罚结果能够对行业有所警醒,能使更多的从业人士提高法制意识,加强自身学习,真正做到德位相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