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19日电,海汽集团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招租方案》对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约2946.8㎡房产进行商业出租,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首年租金不低于93万元(月租金7.75万元)进行公开招租。如上述资产按不低于年租金93万元出租,租金总额约为763.7万元,扣除各项税费后,合同期内预计可实现净利润约不低于540.34万元。同日公告,公司经理层以海口汽车东站及昌江汽车客运站的房产及土地资产作为于2022年5月23日与交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的5000万元车辆贷款额度的抵押物,并与交通银行办理抵押物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