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单债券业务违规双罚,券商时任副总裁被追责,已不是第一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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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17:16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杨卉
此前券商在债券承销中的各类问题都接连被曝出,而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是多数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

财联社1月6日讯(记者 杨卉)因债券业务违规,国融证券与时任分管债券业务的副总裁双双接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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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期屡有公司债出现违约,监管层更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察力度,近期债券业务的罚单明显增多。有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一般券商承销债券出现暴雷、违约问题后都会被重点关注,也会有相应处罚。此前券商在债券承销中的各类问题都接连被曝出,而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是多数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

债券业务违规,分管副总裁同被罚

1月5日,内蒙古证监局披露公告称,由于国融证券债券业务存在违规问题,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对该公司时任分管债券业务副总裁杨亮出具警示函。

经核查,内蒙古证监局发现国融证券债券业务存在两大违规问题:

一是公司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中,个别项目未对发行人抵押备案程序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未持续跟踪并及时督导发行人披露与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是公司债券业务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个别项目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根据第五十条的要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应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此,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华融证券采取责令整改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对该公司时任分管债券业务副总裁杨亮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要求华融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债券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勤勉尽责,切实提升债券业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离任高管再被罚

这已经不是杨亮第一次被监管处罚。早在2022年6月10日,因国融证券在担任富控互动出售中技桩业的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标的资产的收入、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证监会对国融证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负责人杨亮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3月24日,证监会下达《结案通知书》,国融证券因富控互动并购案被监管立案调查之后并未进行处罚,富控互动于2021年7月21日被上交所予以摘牌,公司终止上市。

但一年多后,国融证券和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负责人杨亮再度被追责。除此之外,上述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左宏凯、刘彦辰、罗舜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执业三个月。左宏凯与刘彦辰已离开国融证券,在2017年先后入职华创证券。

本次国融证券债券业务违规的“导火索”暂不明确,但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已有债券人向券商等中介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对暴雷债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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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证协公示,杨亮于2016年2月加入国融证券,2022年9月从国融证券离职,后转战渤海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杨亮为博士学历,曾先后就职于申万宏源、大通证券。杨亮离职后,国融证券原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柳萌将接替分管投行业务,首席风险官一职将由副总裁勇宏兼任。

此前杨亮的离职曾引起业内关注,离职原因是否与监管处罚有关并不得而知,但尽管已离职国融证券,仍未逃过监管处罚。

投行业务监管趋严

根据相关报道梳理,近期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罚单,不少相关人员即使已经离职,依然被监管追责。

9月9日起,因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义务,未发现发行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联储证券与江海证券作为“21达州D1”、“20达州03”和“21达州01”公司债的受托管理人,因托管不力,接连三次受到监管部门追责。

11月25日,华金证券因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未按廉洁从业规定聘请第三方机构等违规行为,华金证券及13名相关人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其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被证监会叫停三个月。

11月29日,四川证监局认为宏信证券存在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尽职调查、风险揭示不充分;受托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足等问题而被监管处罚,其中就涉及到实控人“暴雷”的相关问题。

12月16日,江苏证监局连开三份罚单,就债券承销业务开展过程中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对东海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并对东海证券时任总裁殷建华、时任债券发行部负责人许晓明出具警示函。而在该罚单披露前,时任总裁殷建华已于2022年11月25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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