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思美传媒、董秘李子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3-11-30 17:34 星期四
财联社
①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思美传媒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②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财联社11月30日讯,昨日官宣被证监会立案后,思美传媒及公司董秘处罚落地。

据浙江证监局网站消息,浙江证监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李子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指出,2023年11月27日午间,思美传媒选择性回复了投资者在互动易提问,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思美传媒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美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思美传媒及公司董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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