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科技企业“16条”,支持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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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9:00 星期六
财联社记者 林坚
①“16条”提到,要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发挥发行监管条线合力。
②扎实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是“16”条中单独提及的内容,要提高市场包容度。
③新“国九条”加码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成要点,行业期待更细配套文件披露。

财联社4月20日讯(记者 林坚)与IPO有关的政策如今终于有了最新露面。4月19日晚间,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维度提出了各项举措,促进科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同时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评价,支持力度较为明显,但也期待更多落地细节的披露。证监会称,本次“16条”发布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综合来看,主要是五个方面内容,分散在16条之内。其中最为重要的看点如下:

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其中,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发挥发行监管条线合力,持续提升审核效率和透明度,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健全“绿色通道”机制,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鼓励把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

出台主板板块定位规则,突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盘蓝筹”特色。科创板坚持“硬科技”定位,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提高北交所市场准入包容度,大力吸引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推出北交所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机制。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参与北交所,研究丰富北交所指数基金与特色产品。

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

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制定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优化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

督促券商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与此同时,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严压实拟发行证券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

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落实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扩大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份额转让试点,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稳步扩大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覆盖面,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研究通过优先股(权)等方式加强政府引导基金等长期资本支持。

评估优化科创板、北交所做市商机制,完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相关规则。

进一步丰富科技创新指数体系,编制更多反映科创企业特色的指数。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发科技主题基金产品,丰富科创板、创业板衍生品供给,积极推进科创50、创业板股指期货和期权研发上市。

可以看到,在“16条”中,时隔数月,监管再度提及了IPO发行的进展。“16条”提到,要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各项制度安排,以发行监管转型带动系统监管转型。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发挥发行监管条线合力,持续提升审核效率和透明度,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目前来看,对于科技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且加深。含证监会在内,近日,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加大对境内科技型企业投资的工作举措,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本次证监会提出的“16条”也是寓于其中。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督促各项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评估,适时优化有关措施安排。

看点一:支持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

首先是建立融资“绿色通道”,这也是市场较为关注的一项内容。证监会表示,加强与有关部门政策协同,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健全“绿色通道”机制,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这一“绿色通道”建立在证监会明确要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16条”称,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而在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中,曾对未盈利企业的审核提出要求,表示将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进一步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要求未盈利企业充分论证持续经营能力、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就科创属性等逐单听取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本次“16条”的明确就突出了监管支持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

此外,“16条”也进一步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更好支持科技型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16条”提到,践行“开门搞审核”理念,健全科技型企业上市和再融资“预沟通”机制,提升科技型企业咨询便利性和有效性。加强市场培育统筹,提升服务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效能。

看点二:板块各有特质,支持科技型企业精准IPO

整体来看,“16条”也提出,将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包括出台主板板块定位规则,突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盘蓝筹”特色。科创板坚持“硬科技”定位,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突出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设定申报规模上限,更加精准服务早期科技型企业。

“16条”提到,要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支持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的相关领域。

“16条”还称,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效实施并购重组。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制定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优化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助力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也是重要一环。“16条”提到,要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办法,丰富产品类型,推动母基金发展,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用。落实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扩大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份额转让试点,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看点三:北交所扩容、提质更加明显

扎实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也是“16”条中单独提及的内容,称要提高北交所市场准入包容度,大力吸引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推出北交所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机制。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参与北交所,研究丰富北交所指数基金与特色产品。

“深改19条”同步发力。记者注意到,同样在4月19日,北交所在官网宣布,将于4月22日上线启用920代码号段功能。接下来,北交所将在为新上市公司启用920代码号段功能上线时,按照后三位不变方式为存量上市公司预留证券代码。北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抓紧推进存量上市公司代码切换有关业务技术准备,尽快完成存量上市公司代码切换。

子沐研究创始人刘子沐称,“920新代码的实施,相当于给北交所换了新形象,提高了北交所个股的辨识度。一是结束了原精选层时期遗留的代码不统一问题。二是方便投资者参与打新及二级市场的投资。三是在新代码实施后,企业F10信息与沪深市场接轨。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层级更明确,有利于市场建设和规范。”

资深评论人周运南同样认为,920新代码的使用将增强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增量资金进入北交所市场,与沪深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

看点四:券商服务再被提及,做市、衍生品可关注

“16”条明确,要督促券商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券商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促进功能发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做市交易、风险管理、财富管理等服务,助力构建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券商的业务服务渗透远不止此,“16”条称,评估优化科创板、北交所做市商机制,进一步促进市场化便利化,完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相关规则,这对券商业务也将产生影响。

强监管基调下,监管工作也将进一步到位。“16”条提到,要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严压实拟发行证券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法严厉打击信披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看点五:民营科技型企业将得到明确支持

“16条”提到,要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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