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0日电,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6号显示,证监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中审众环为卓朗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中审众环在卓朗科技2019年、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认为,中审众环作为卓朗科技2019年、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黄秀娟、邵雯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735,849.06元,并处以4,787,735.86元罚款;二、对黄秀娟、邵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