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等的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已生效,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②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财联社5月22日讯,昨日晚间,永辉超市(601933.SH)公告称,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已生效。
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决定立案执行。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永辉超市称,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