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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公告集中两大热点,浙商证券OCI账户扩容,薪酬管理制度落地
原创
2026-06-19 10:37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高艳云
责编 李桂芳
①浙商证券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优化公司OCI账户规模上限;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

财联社6月19日讯(记者高艳云)一份公告集中两大行业热点,即薪酬制度改革与自营投资优化。

6月19日,浙商证券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两份议案,一是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二是优化公司OCI账户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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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直击券商行业薪酬改革热点,近期已有近30家券商密集发布修订薪酬制度的公告;后者则剑指自营业务,OCI资产已成为券商去年自营发力的重点方向。

与行业一致,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覆盖离退人员

据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制度,浙商证券薪酬管理制度调整有三方面看点,包括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覆盖离退人员等。

一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

上述占比属近期券商修订较高标准,部分券商该比例为50%。

二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延期支付薪酬的发放应当遵循等分原则。

三是公司建立严格的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对发生违法违规、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支付要求情形的,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经济问责,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方式。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已离职和退休人员。

券商本轮集中修订薪酬制度,与两月前即4月17日中证协发布新版券商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有关,考核机制突出长周期、多维度特征,严格落实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全面健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优化OCI规模上限剑指高股息资产

浙商证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优化OCI账户规模上限议案,引发关注。

通常看来,OCI(其他综合收益)账户是金融机构应对市场波动的“减震器”,但它并非毫无门槛。根据会计准则,只有那些“非交易性”且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的权益资产,才能被指定划入该科目。

一旦资产被划入OCI,其公允价值的涨跌将不再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从而有效隔离了短期股价剧烈波动对账面利润的冲击。与此同时,这些资产产生的分红收益依然会稳稳计入当期收益,为公司带来真实的现金流和利润贡献。

针对此次规模上限的优化,一位券商非银首席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浙商证券此举或是为了扩大不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的投资规模,这反映出公司对高股息资产可能存在增量配置需求,意在通过获取稳定的分红收益来穿越市场周期。

大券商去年OCI资产增五成

华泰证券金融研究组联席负责人沈娟在研报中指出,大型券商2025年权益OCI(含股票OCI和永续债等)普遍提升,合计4836亿元,较年初增50%,在金融投资中的占比增加,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OCI股息收益提升业绩稳定性。

除招商证券外,其他8家大券商的权益OCI规模均有提升,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增速较高。中信证券以1237亿元的规模稳居第一位,同时保持较高增速,较年初增36%。

大券商中,已披露权益OCI结构的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股票OCI规模分别为166亿元、155亿元、96亿元、76亿元、62亿元,较年初增21%、15%、114%、738%、18%。

整体看,大券商权益OCI在金融投资中的比例普遍有所提升,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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