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信证券保代董超、余启东,西部证券保代张素贤、贺斯,均被予以监管警示; 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李成林、李春燕、周丽杰被予以监管警示; ③中信证券未充分关注上述异常情况,未充分核查杭州蓝晟与永盛控股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履职尽责不到位。
财联社7月4日讯(记者高艳云)监管罚单剑指科创板融资项目中的研发投入违规乱象。
6月29日,上交所一日之间连续下发4张罚单,中信证券保代董超、余启东,西部证券保代张素贤、贺斯,均被予以监管警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李成林、李春燕、周丽杰被予以监管警示;易加三维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健浩,时任总经理吴朋越,时任财务负责人李咏被予以监管警示。

上述罚单直指同一痛点:无论是科创板拟IPO还是已科创板上市公司,皆试图通过研发内控失效、费用归集不准或资本化不审慎等手段调节利润,以拼凑科创属性或发行条件;而中介机构核查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识别风险,凸显科创板研发审核仍是监管重点与执业痛点。
疑似研发造假“硬凑”上市指标
易加三维是“申报即担责”的典型。尽管公司已于今年3月撤回IPO申请,但因现场督导暴露出的严重问题,依然难逃处罚。
研发内控形同虚设:现场督导发现,易加三维研发活动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易加三维工时台账存在事后集中补编的情形且基础历史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二是其他研发项目资料可靠性不足,易加三维钉钉系统存在集中补编历史废料处理单、收发存台账、立项资料、会议资料、变更审批单等资料的情况,不同来源的项目资料内容存在矛盾。
易加三维2022年至2024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部分全时研发员存在从事生产、销售相关非研发活动的记录;部分非全时研发人员工时台账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同时,易加三维还存在房租费用分摊不准确、部分材料领用和设备折旧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不足等问题。
与股东关系密切程度不一般:杭州蓝晟实际控制的源志多盈持有易加三维1.14%股权,杭州蓝晟为易加三维间接股东。现场督导发现,杭州蓝晟与易加三维控股股东永盛控股关系密切,存在永盛控股子公司人员担任杭州蓝晟总经理、工商预留邮箱及手机号重叠、杭州蓝晟配合永盛控股大量资金过桥、源志多盈入股易加三维资金来自永盛控股关联公司借款等多项异常情况。
中介失职: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前杭州蓝晟控股股东曾为永盛控股代持发行人股权,在此背景下,中信证券未充分关注上述异常情况,未充分核查杭州蓝晟与永盛控股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履职尽责不到位。
上交所网站显示,易加三维曾于2025年6月30日申请IPO并在科创板上市,同年7月19日问询,后于今年3月24日撤回发行上市文件。
为发债“凑”利润
科创板上市公司ST信安(信安世纪)则因可转债发行中的研发资本化违规被罚。
ST信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2022年至2024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6亿元、0.09亿元、-0.5亿元。今年2月27日,公司披露2025年业绩快报,2025年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74亿元,同比增247.6%;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为ST信安部分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核算条件,予以资本化处理致研发费用下降。根据申报文件,2025年ST信安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0.71亿元,影响其能否持续满足“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条件的审核判断。
审核期间,上交所发出专项核查函件,西部证券回复认为,结合ST信安公告的2025年业绩快报情况以及在目前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下,公司2023—2025年度盈利水平能够满足相关规定的的发行条件。
4月18日,ST信安出具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5年研发投入资本化进行了调整,并对2025年度业绩快报进行更正,2025年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0.74亿元调整为0.14亿元。
西部证券未充分结合相关研发技术可行性、研发最终成果在手订单支撑情况、会计政策执行一致性等对发行人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提交的专项回复文件结论不清晰、不明确,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签字会计师李成林、李春燕、周丽杰)对于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不审慎,发表的核查意见不明确,履行专业职责不到位。
此次集中处罚释放明确信号,科创板研发审核仍是监管重点,任何试图通过研发“注水”套利、中介机构“看门”失职的行为,即便撤单或事后更正,也将被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