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公积金条例迎大规模修订:装修、物业费可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
原创
2026-08-19 00:00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李洁
责编 王海春
①住房公积金制度迎来重要变革,围绕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做出安排;
②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修订重点之一。修订后提取情形从6项增至9项,新增加3项提取情形,明确自住住房装修、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

财联社8月19日讯(记者 李洁)住房公积金制度迎来重要变革。

国务院8月18日发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9年颁布以来第三次修订,也是最大的一次系统性修订。

据悉,此次修改共20条,在《条例》第一条增加“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并围绕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做出安排。

“短期看,通过降低购房成本、提高提取灵活性,有助于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稳楼市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整体相对温和。中长期看,住房公积金制度向租、购、修、养全周期、多样化住房消费侧重,将加速推动租购并举、激活存量市场,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指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告诉记者。

提取用途扩容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修订重点之一。

修订后提取情形从6项增至9项,新增加3项提取情形,明确自住住房装修、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

陈文静认为,与6月征求意见稿相比,装修自住住房相关内容删除了“不超过一定额度”表述,不设额度限制。同时,增加“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为后续更多住房消费场景提取公积金预留空间。

租房提取方面,《条例》取消了原“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门槛限制,租房提取在制度层面不再受收入比例约束。

“租房支持被置于首位,这充分体现出国家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高度重视,尤其对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需求将形成实质性利好,有助于推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

同时,新办法同步扩大了覆盖面。《条例》新增第四十九条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有3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累计超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

“此次入法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从地方试点升格为国家制度安排,有助于解决灵活就业群体住房困难。”陈文静称。

全国互认提速与风险防控升级

在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条例》新增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这是首次从国家条例层面明确公积金跨区域互信互认目标。同时,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内缩短至10日内,从制度层面提升办事效率。”一位研究机构高管向记者表示。

资金运用与增值收益同步拓宽,《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新条例允许公积金在合规前提下购买政策性金融债,相比以往仅能投资国债等狭窄渠道,投资范围适度放宽。这有利于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实现保值增值,同时确保进出渠道畅通,增强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严跃进称。

此外,增值收益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展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运维、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相关公共支出,意味着公积金资金收益将更多反哺住房保障与存量房维护。

风险防控方面,本次《条例》补齐惩戒条款:违法提取限期退回资金并3年内禁提禁用;违法骗取贷款限期返还并5年内禁提禁贷。

中指监测数据显示,截至8月17日,今年全国各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约400条,是政策优化频次最多的方向,主要涉及提高贷款额度、扩大提取使用范围、优化异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方面。

事实上,8月以来,已有多地发布或实施公积金新政,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支付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等支出。

多位受访人士指出,《条例》正式落地为地方优化公积金政策提供了法律支撑。预计后续各地将加速优化调整,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等将是重点。

1.66W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4.17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