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6年09月24日 14:07:26
吉林证监局对方正证券延吉爱丹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
财联社9月24日电,吉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爱丹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岗位职责分离不到位,营业部营销、技术、账户业务办理岗位未有效分离。二是未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三是薪酬分配机制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营业部应于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个月内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1.59W
关联话题
3.24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