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6年10月30日 20:17:24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对存量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整改有哪些安排?金融监管总局回应
财联社10月3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办法》对存量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整改有哪些安排?

答:信托公司应对照《办法》要求,充分识别待整改业务,制定整改计划,锁定待整改信托产品,明确时间进度安排,有序压降业务规模。同时为避免对实体经济产生较大影响,《办法》以“新老划断”方式推进部分业务整改,明确投资者集中度、组合投资、非标资产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开放式信托产品开放周期要求等方面的整改方式。金融监管总局将把整改进展情况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督促信托公司稳妥有序整改。对于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
阅16.35W
关联话题
1.53W 人关注
1.29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