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4日 19:27:58
北京一中院对黄光裕依法裁定假释
财联社6月24日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2010年,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两亿元。此后,黄光裕共计获得过两次减刑,第一次减刑发生在2012年,法院裁定对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第二次减刑发生在2016年,法院裁定对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小财注: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收藏
684.45W
我要评论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1.37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