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异常交易预警及时处理、客户资料不完整,已有券商因此遭罚,合规人员管理不当也是处罚高发区
原创
2020-09-10 10:05 星期四
财联社记者 邹晨辉
又一家券商因问题集中爆发收到监管警示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最新公告了对国融证券四川分公司的处罚决定,分公司四项问题被集中处罚。

财联社(深圳,记者邹晨辉)讯,又一家券商因问题集中爆发收到监管警示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最新公告了对国融证券四川分公司的处罚决定,分公司四项问题被集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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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证券,原为日信证券,是一家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为17.8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内蒙古,主要股东包括长安投资集团、普润投资、内蒙古日信担保集团等国内知名大中型企业。

中证协下发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经营数据显示,国融证券2020年上半年营收为4亿元,位列133家券商中的第91位,净利润为6900万,位列133家券商中的第95位。在2020年证券公司最新分类评级中,公司由2019年的C级上调5级至2020年的B类BBB级,是今年唯一连升5级的券商。

罚单指向四项问题

在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向国融证券下发的警示函中,提到了国融证券四川分公司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对合规人员管理不当。2020年6月前,合规职务实际由与合规职责相冲突的人员兼任;

二是印章管理不规范。2020年6月前未建立用印登记簿;

三是未对部分异常交易预警信息及时处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客户万某某、张某某多次触发交易预警,你分公司未及时对客户进行适当性核查,直至2020年6月,才开始对上述交易预警信息进行处理;

四是部分客户开户资料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项、第七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

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表示,国融证券分公司应提升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及预警处置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勤勉尽责核实账户异常,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国融证券分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反映上述事项落实情况。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国融证券曾因债券业务遭罚,两项业务暂停

国融证券此前就已经因债券业务问题遭罚。

2019年5月,国融证券因债券交易存在风险控制流于形式;经营管理混乱,人员隔离、岗位隔离、业务隔离要求没有落实;业务管控缺失三大问题遭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

同时,证监会对国融证券资管事业部总经理陈冬涛、副总经理王晨昱,分别采取警示函、认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2019年3月15日,因在《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发布实施后,国融证券新增表外债券代持业务,债券自营业务条线投资经理均配有交易账号和权限、且存在自行发出投资指令和下单的情况,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部分债券交易审批时间晚于交易时间,风控系统中大量预警信息未处理、部分风控数据与债券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等问题,证监会还对国融证券总经理张智河、固定收益事业部分管副总经理兼部门负责人李涛作、合规总监柳萌开出了警示函。

今年来多家券商收罚单

8月31日,证监会披露了对万和证券、中邮证券和宏信证券的相关处罚。其中,宏信证券因存在违规新增表外代持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与之有关的多名人员也被要求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甚至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8月28日,河南证监局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原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为此,中原证券已被河南证监局责令对相关问题予以改正。此外,时任中原证券总裁助理、资产管部门负责人等三人均收到警示函。

8月27日,在新三板挂牌的粤开证券因私募资管业务存在多处漏洞,公司内控不完善,已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此外,时任分管副总裁等人也被出示警示函。

此外在今年6月24日,安徽证监局连续发布了3份监管函,新时代证券、华福证券和西部证券这3家券商因为对外担保事项尽职调查方法运用不充分、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运行情况关注度不够等多个原因被处罚。

新《证券法》出台后,将压实"看门人"职责。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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