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最新定调下步规划:三个原则有序推行注册制,把不该管的坚决放权市场,强调基础制度不能左右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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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18:44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陈靖
加强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财联社(北京,记者 陈靖)讯, “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 10月21日在京开幕。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会上表示,加强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上,易会满首次强调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他指出,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并进一步强调,支持北京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强调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带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证监会将在总结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个原则,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

“不该管的”坚决放权于市场,“该管的”管住管好

易会满指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形成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促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迫切需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是要提高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主题主线。去年以来,证监会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注重发挥科创板改革的“试验田”作用,统筹推进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加强总结评估、逐步将行之有效的制度推广至全市场。这对于凝聚各方共识,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起到了关键作用。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治本之策。证监会着眼于完善制度机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健全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发生;同时依靠制度约束促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方归位尽责,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科学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必然要求。易会满强调,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体系,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既有利于把“不该管的”坚决放权于市场,也有利于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从而实现市场生态的良性循环。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强调基础制度不能左右摇摆

易会满表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应该是一整套紧密联系、内在协调、相互支撑的制度生态体系,共同构成保障资本市场正常运转和有效发挥作用的“四梁八柱”。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基础制度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从证券期货市场组织运行看,基础制度包括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再融资、持续监管和退市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制度安排;从制度的效力和层级看,既涉及证券法、公司法、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包括各类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制度安排;从市场主体看,涵盖了规制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交易场所、投资者等主体主要行为的制度规则。

二是,基础制度的核心是要促进市场各方归位尽责。

基础制度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安排,厘清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市场的组织运行方式和市场主体行为,包括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是构建良性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功能发挥和高效运行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安排。

三是,基础制度必须是连续、稳定和可预期的。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体系,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把不该管的坚决放权于市场,把该管的管好、管住,实现市场的良性循环。

基础制度应该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要体现对市场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把握,彰显有利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不能左右摇摆。同时,基础制度也要兼具基本稳定和与时俱进,随着市场发展不断丰富完善。

四是,基础制度应该体现从实际出发和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的有机结合。

我国资本市场总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投资者结构、上市公司结构、法治诚信环境等与成熟市场差异较大,需要我们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市情,不断强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时代性和适应性,逐步构建形成既遵循国际市场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

六方面加速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

易会满称,中国资本市场30年来的发展实践充分表明,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宗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解决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不断地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是,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带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

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健全发行承销机制,打造权责清晰、标准统一、透明高效的发行审核注册机制。积极稳妥优化交易结算制度,丰富风险管理工具,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资制度,稳步推进货银对付结算制度改革,完善常态化、多渠道的退市制度安排。

二是,完善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强化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坚持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完善各市场板块的差异化定位和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研究出台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相关规则,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完善私募基金差异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发挥私募股权投资支持创新创业的积极作用。推进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公募Reits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创新。

三是,加快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倡导理性的投资文化。

完善全业投资的会计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等制度安排,进一步培育和壮大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加快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完善投资者权益行使、保障和救济的制度机制,积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倡导理性的投资文化。

四是,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培育壮大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意愿。

将协同推进投资端改革,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完善投资顾问业务规则,提高各类监管机构专业能力。推动优化第三支柱养老金建设。培育壮大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意愿和能力。

五是,优化推动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

健全促进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适度相容的内生机制,鼓励和支持业务、产品、服务、组织和技术创新,完善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配套措施,推动发展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完善审计、评估、法律服务、资信评级规则体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构建权责匹配的资本市场中介体系。

六是,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

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内在要求。证监会将研究逐步统一、简化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方式,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拓宽商品和股指期货期权品种开放范围和路径。加强跨境审计和国际监管执法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支持北京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推动、支持北京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支持北京建设私募股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完善首都要素市场体系。

鼓励和支持各类内外资机构积极利用北京“两区”建设的新机遇,加快创新发展,不断做优做强。支持北京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动建设首都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登记托管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北京建设法治诚信资本市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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