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23日 15:56:03
银行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或迎自律新规
财联社5月23日电,今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委会召集研讨会,参与者是多家理财子公司和部分尚未成立理财子公司、但资管业务规模较大的银行相关人员,探讨话题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的研究制定。这或将意味着,纷繁复杂、让投资者看得云里雾里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有望迎来统一的自律规范。根据记者了解,本次《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设置了“三条基本要求”“三条展示要求”和“三条禁止行为”。

“三条基本要求”包括:合理制定相关展示规则,过往业绩展示应当遵循稳定性和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变更规则;展示规则应当包含过往业绩计算方法,计算使用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全面,不得使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数据,过往业绩数据或计算方法应当经产品托管人复核;不得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并需醒目文字提示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等。

“三条展示要求”包括: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要注明起始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运作时间大于一个月,小于一年的产品,采用产品成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运作时间大于一年不满6年的,至少包含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运作六年以上的,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如一个产品展示产品过往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两项数据,应该将两者同时予以展示。

“三条禁止行为”主要包括:不得展示成立未满1个月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除现金管理类产品外,任意过往业绩展示区间不得低于1个月;不能片面夸大或刻意选择性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得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过往业绩比较;销售宣传文本只能展示该产品或本公司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不得仅展示理财产品特定区间或部分区间的过往业绩等。 (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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