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7日 19:39:32
江西省内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在南昌买房可向南昌公积金申贷
财联社8月7日电,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推进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省内“一体化”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可向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23年8月15日起实施。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收藏
368.13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1.13W 人关注
4.12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