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文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涉及整车产品示范应用、引导降低加氢成本等
原创
2021-11-04 11:09 星期四
科创板日报记者 曾乐
奖励范围包括整车购置、关键零部件奖励、车辆运营奖励,政策还支持公交车运营,对加氢站建设和氢气零售价格均提供补贴。

《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 曾乐)讯,11月4日,《科创板日报》记者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若干政策》共八条,涉及支持整车应用、支持关键零部件发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据悉,《若干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此外,《若干政策》还明确,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围绕上述六项安排,分别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细则并负责实施。

出台背景:急需通过规模化应用,加快突破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瓶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解读中表示:

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主要技术路线之一,是本市具备发展先机和产业链优势的领域。经过多年发展,本市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国内最大、产业链最完整、技术和人才储备最丰富,但仍面临“汽车购置价格高、氢气价格高、加氢站布局少、应用场景少”等发展瓶颈,急需通过规模化应用加快突破。

2020年9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启动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要求各申报城市围绕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围绕解决“两高两少”问题,提出相关支持政策方案,形成了《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主要框架和内容。

2021年8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原则同意由本市报送的上海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本市需及时发布实施《若干政策》,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八条支持政策:支持整车产品示范应用、引导降低加氢成本等

《若干政策》制定八条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支持整车产品示范应用、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鼓励重点领域模式创新、推动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支持加氢站布局建设、引导降低加氢成本、完善全产业链政策扶持体系。

具体来看,2025年底前,对纳入国家相关奖励目录的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且车辆配套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符合本市综合评价指标要求,本市给予相关车辆生产厂商资金奖励。

在本市研发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储氢瓶阀等关键零部件,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由相关区参考积分值给予企业奖励资金,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3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025年底前,对每个考核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营运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

比照同类型柴油车成本,按照不增加公交运营企业负担原则,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示范总量不少于50辆。

2025年底前,车用加氢站经营建设主体在本市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加氢站,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本市按照不超过核定的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30%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向具备70MPa加注能力的加氢站适当倾斜。

2025年底前,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按照年度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加氢站运营主体补助。

具体支持举措:涉及整车购置奖励、加氢站建设补贴等

《若干政策》共八条,涉及支持整车应用、支持关键零部件发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具体如下:

1、整车购置奖励。2025年前,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符合本市有关要求,并取得国家综合评定积分的,本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标准奖励相关车辆生产厂商。

2、关键零部件奖励。相关企业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储氢瓶阀等关键零部件,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每1积分奖励3万元。

3、车辆运营奖励。2025年前,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运营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其中,中型卡车(设计总质量12—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0.5万元,重型卡车(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2万元,通勤客车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1万元。

4、支持公交车运营。支持不少于5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比照同类柴油车成本,对相关车辆增加的综合成本进行补助。

5、加氢站建设补贴。对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加氢站,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每座加氢站补贴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资金分三年拨付。

6、氢气零售价格补贴。2025年前,对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补贴。其中,2021年度补贴标准为每公斤20元;2022—2023年度每公斤15元;2024—2025年度每公斤10元。

相关企业:结合业务实际,未来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

对于“《若干政策》出台后相关企业是否可以马上申报补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解读中表示,《若干政策》明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制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含运营)奖励实施细则,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制订加氢站建设及运营专项补助细则,市交通委制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补贴细则。

此外,本市重点发展地区结合本政策举措有关要求,细化本地区支持举措,制订相关管理细则,落实配套资金。相关企业可结合业务实际,待上述部门制订出台各项操作细则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

针对上述情况,有业内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分析表示,“在补贴细则预期、零部件国产化、加氢站建设提速等多重利好的推动下,氢能汽车有望迎来春天。

开源证券研究认为,依据国家的补贴内容判断,现阶段的产业链发展重点为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与氢气供给。

当前,“双碳”背景下,不少企业正大练“氢”功。有氢能行业资深从业者向《科创板日报》记者分析表示,从世界范围内来看,燃料电池目前的瓶颈技术以及遇到的障碍有:燃料电池的成本过高、燃料电池的耐久性有待提高、电堆的能量密度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如:加氢站)的建设需要加速。

企业还是需要将重心放在打造自身竞争力上。战略方面,企业需要真正关注FCEV(燃料电池电动车)的稳定性、可靠性;策略方面,需要聚焦关键环节技术,攻克氢气泄露、耐久性差等难题。”上述氢能行业资深从业者如是说。

收藏
114.23W
我要评论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3.06W 人关注
4.08W 人关注
2.28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