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9月1日新规实施,截至7月中旬理财全行业平均披露率仅44%; ②当前理财信披存在漏批、逾期披露和错批三类问题; ③理财业内高管称,信息披露绝不仅是系统对接的技术问题,核心在于完整、透明的披露会毫无保留地展示理财机构的真实投资管理能力,恐令部分机构忌惮。
财联社7月27日讯(编辑 王蔚)9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目前仅一个多月的备战时间。财联社了解到,各家理财公司进度不一,行业信披改革已进入冲刺攻坚阶段。
新规明确要求,公募产品须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然而行业整体备战进度参差不齐。据联合智评的公号文章披露的数据,截至7月中旬,全行业平均披露率仅为44%,过半的应披露公告尚未在法定渠道发布。
理财业内一名高管对财联社表示,信息披露绝不仅是系统对接的技术问题,核心在于完整、透明的披露会毫无保留地展示理财机构的真实投资管理能力,这让不少机构心存顾虑。
统一披露平台加速落地,目前15家机构通过验收
新规的落地实施,离不开配套基础设施的支撑。
根据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信息应当至少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同时按照与投资者的约定,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或其他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作为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以下简称"理财登")于今年6月发布关于对理财产品管理人接入情况开展验收的通知,正式启动验收工作。由理财登记中心建设运营的理财行业统一信息披露平台,旨在为理财产品提供集中、权威、安全、便捷的信息披露渠道,是行业规范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核心基础设施。
验收工作推进迅速。理财登统计显示,截至2026年7月3日,已有15家理财产品管理人通过验收,其中包括兴银理财、宁银理财和南银理财3家理财公司,以及12家商业银行。此外,7月16日,理财登对华夏理财接入中国理财网·理财行业统一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现场验收。
“信息披露绝不仅是系统对接的技术问题,核心在于完整、透明的披露会毫无保留地展示理财机构的真实投资管理能力,这让不少机构心存顾虑”,某银行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表示,“披露到什么程度、如何呈现,本身就有操作空间。”
该人士指出,目前各家机构信披质量参差不齐。信息披露程度较高的机构,目前只需处理系统接口问题,而不少机构披露并不规范,一旦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将面临系统改造与对接的双重压力。“整改起来,机构会琢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甚至用技巧性操作去规避。”
他进一步表示,完整披露持仓、投向等细节后,投资者能直观判断产品净值表现和管理人风控能力,尤其非标资产披露会直接考验机构的风险把控水平。过去理财公司可通过资产分散等技术手段隐匿风险,但规范、连续的信披将暴露真实状况,对行业冲击深远。
“现在整改难,是因为历史欠账多,机构瞻前顾后。”该人士坦言,监管已抓住资管信披这一“七寸”,理财公司处境尴尬,银行理财不能再做“甩手掌柜”,必须走向主动管理,“让客户看得清楚,这才是行业根本方向。”
冠苕咨询创始人、金融监管专家周毅钦也指出,根据新规相关规定,中国理财网所披露的理财产品信息须与各机构官网内容严格一致,全面遵循监管统一的披露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合规、无偏差。这意味着,投资者无须自行交叉核验,可直接依托该平台获取完整、准确的产品公示信息。此外,若投资者同时持有多家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也无须分别登录各家官网,通过该平台即可一站式集中查询所有持仓产品及相关公告,极大提升了信息获取效率。
光大证券也在其研报中指出,新规充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通过全周期标准化信息披露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完整知晓底层资产、收费、净值波动等核心信息,依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强化风险自担的审慎投资观念。
整改时间紧缺口大,三类信披问题亟待破解
平台建设的推进并不能掩盖行业信披现状的短板。联合智评对32家理财公司2026年在中国理财网渠道的披露情况进行了全量扫描,截至7月中旬,全行业平均披露率仅44%。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应披露公告尚未在中国理财网这个法定渠道发布。
"整改时间紧、缺口大,是全行业共同面临的问题",联合智评表示。
具体来看,当前理财公司在中国理财网的信息披露问题可概括为以三类:
首先是公告漏披,主要集中在非标变更(33%)、费用调整(17%)等高频临时公告上,机构因触发频繁、事项零散而疏于同步;
其次,披露超八成逾期三个工作日以内,逾期高度集中于少数机构。联合智评统计,在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监测到逾期数据共1336条,其中3个工作日以内的短期延迟占比84.1%,从公告类型看,逾期的结构和漏披高度重合,费用调整和非标变更公告逾期占比92.3%;
此外,从披露准确性上看,日期类低级错误占九成,版本管理存在隐形坑,体现在部分机构发现公告有误后,直接重新发布一条新版公告,但旧版错误公告仍在中国理财网正常展示,既没有删除或标记作废,也没有发布更正公告说明。
“新的披露办法属于一个重大进步,因为当前银行理财信息披露的规则过于简单,只是在大的理财监督管理办法和资管新规里面有几个条款,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提高银行理财的信息披露质量,仍然需要信息披露模版的规范”,第三方研究机构法询金融创始人孙海波如此称。
